湖南财政厅厅长死亡,在住的地方坠楼死亡,同时还有两个人一同坠落死亡,这个事性质极其严重,也众说纷纭,有很多说法在传。

有说是得罪某世家公子的,被买凶杀人。

有说是财神爷为难那两个把人家逼的上门杀人。

还有说是财神爷给朋友做担保人借了这两个人几千万,上门讨债闹出的事。

目前官方下场控评了,知乎微博上删除了很多信息,在压热搜 ,但根据官方公开的信息,我们可以推理还原出事情的大概样子。

首先,这两人的身份不是底层,而是混的还不错的人。

其中有一个还是某县城的年轻企业家,

是当地政协代表。

公司会有皮包公司,但政协代表含金量还是有的,你没本事没能量是当不了政协代表的,因为这个名头抢的人很多,没本事的人是抢不到这个头衔的。

这一点就能排除公子买凶杀人了。

逻辑很简单,从来只有买凶底层杀人的,哪里有买凶政协代表杀人的。

一来是底层才会为钱如此搏命,混的还行的人不太至于用自己的命去换钱帮人杀人。

二来是站在买凶者角度,买一个底层杀人,这个底层只要钱到位了就好办,就能心甘情愿坐牢和守口如瓶,好控制的多,没必要去付出更大代价买通一个企业家中产去杀人,这种人顾虑软肋更多,被审查了坐牢了,要心甘情愿要守口如瓶比较困难,不好控制,所以你是买凶者,你也选底层人或者做事漂亮的专业人士,而不是买通青年企业家政协代表。

所以这几十年来买凶杀人通行的做法,要么是请专业的人来做,比如黑社会,要么是花钱找苦难急用钱的底层,比如货车司机。

特别是货车司机是通用套路,给钱后司机盯上目标,开着满载的货车跟着目标人物的车走,直接一个不小心撞上去,目标人物惨死现场,货车司机咬死是交通肇事而不是故意杀人被轻判,做个七八年出来,家里还能拿笔巨款,而且公检法对交通肇事不敏感,如果是故意杀人就高度警惕,因为体制内要求命案必破,破不了当地 jc 是挨批的,包装成交通肇事公检法就不会死磕这个案子,就好蒙混过关,据说浙江有个小地方的地方豪强家族,就曾用这个方法搞死过一个体制内的对手。

既然是世家公子,这种事只会更懂,处理的更成熟,所以你一看行凶的那两人身份,就知道可以排除公子买凶杀人这个说法了。

还有一个细节,就是作案现场。

这个作案现场很敏感,竟然是死者家里,是财政厅家属院,有保安门卫的,那两个人据说是装成物业人员混进去的。

这个地点信息,十分有讲究。

举两个例你就懂了。

河北老汉杀王佳佳法官,地点在哪?在小区停车场,因为不可能冲进法院杀人,进小区家里也有保安门卫很容易失手,老汉跟踪多日后,是在地下停车场,在没有别人的时候下手的。

扫黑除恶有个宣传片,公检法一个干部说自己办一个黑老大案件,被人身威胁过,办案半年时间内,该工作人员都坚持单位-家里的两点一线生活,从来不去任何其他场合,不给黑社会人员下手的机会,为啥?因为其他场合鱼龙混杂会给闲杂人等轻易近身的机会,家里和工作单位相当于半封闭空间。

这两个例子举完,大家就懂了。

杀人还是路上杀的好,还是别的场合杀的好,而不是去工作单位和家里杀人,连河北捡破烂的老汉都知道这点,选择离开家门的停车场杀人,那两个混的不错还能当上政协的人,怎么可能不知道上门杀人的不靠谱地方呢?

因为这个杀人地点和背后逻辑,我们可以判断,那两个人混进死者家里,大概率不是冲着杀人去的。

如果是抱着杀人的心思,那两个人可以在死者上下班路上,在死者下车停车场,在任何别的成功率更高的地方下手,而不是有门卫保安失手率很高的体制家属院。

这个细节可以继续推演逻辑,如果两人不是冲着杀人去的,那为啥要混进家属院呢?为啥最后两人一起死了呢?

讨债的说法就很契合这两个疑问了。

两人的确和女的有过节,不是别人买凶他们,因为厅长担保两人借钱出去钱没收回来,但两人还不到杀人泄愤同归于尽的地步,两人混的都还不错舍不得死,但经济不景气这笔钱对他们十分重要,他们找不到债权人就找担保人的厅长,只是两人到底是百姓难以通过正常形式以讨债名义面见厅长,因此混进家属院想当面讨债要个说法,同时也是半示威胁,毕竟对方虽然是厅级干部但到底是

弱女子。

可以说,杀人的心思他们大概率是没有的,只是想上门讨债,毕竟就算事后厅长震怒上门讨债也够不上多大的罪,最多是寻衅滋事。

但交涉中,产生了问题。

一方可能情绪激动或者过于惶恐,以为是上门威慑上门杀人想跑走,慌乱中失手坠楼,是的,类似湖南货拉拉女生跳车的情况。

或者是一方情绪激动大喊保安门卫过来,另一方不够镇定也急了也失控了,慌乱推搡中失手将人推了下去。

最后导致就是女方先死,然后两个男的一看情况吓死了,他们知道事情性质极度恶化,逃是肯定逃不了的,活着只会比死还难受,那两个男的绝望恐惧之下

也一跳了之。

于是出现了我们现在看到的情况。

当然,以上都是我们用有限的公开新闻细节,去推理还原的,只能说大概率可能是这样,因为官方公开的细节太少了,比如是否捆绑,网传是被绑着掉下去的,如果捆绑是真,那么两人就是奔着杀人去的,上面推测就是错的,但官方没有说捆绑这个信息,我们没法根据捆绑这个重要信息点进行分析。

所以我们后续等官方通报,我们一切以官方为准。

这不仅是对公安同志的尊重,也是对死者的尊重,死者为大,默哀走好。

还有个事。

深圳日本小孩的事。

那个事太明显了,918 这个日子,作案地点是日本孩子上学的学校,杀的是日本仔,这个几乎很难用随机杀人来解释了。

只能说那个凶手戾气很重,想和其他那种人一样通过随机杀人来报复世界和自寻解套,但还是有点良心,觉得中国老百姓是无辜的,在对日本仇恨下,选择杀一个他认为是有罪的日本孩子。

对此,岱岱就两个观点和态度。

第一点,不论怎么说,杀未成年人杀孩子,都是不对的。

这是一个基本的出发点,如果你不认可这点,你就不是人,你和当年的日本鬼子和现在的以色列内塔,没有多少区别,日本和犹太这两个都不是人,是禽兽。

第二点,不管再有多少日本人在中国被

杀,中国人继续反日仇日都是合理且符合道德的

这是一个很多人看不清的逻辑过程。

公知的逻辑是这样的, 杀小孩肯定不对不管是不是日本的都不对,这点是对的,公知就用这个无法辩驳点推导出另个一点,就是这个日本小孩之所以被杀,是因为仇恨教育,是因为国人反日,公知就得出中国人不能反日仇日这个结论。

公知的逻辑过程是这样的,反日仇日——杀无辜小孩,后者是不对的,所以前者也是不对的。

这个逻辑过程看起来正确,实际上是偷天换日。

很多爱国大 V 在这件事的发言,也是没搞清楚情况,只能规避杀小孩这个点去反攻,水平低的人就历数当年日本侵华罪行多么多少的禽兽不如,水平高的说日本也发生很多杀华人的事怎么公知大 V不去批判日本人。

这些都没说到根子上。

岱岱告诉你真实正确的逻辑链条是怎样的。

我们之所以反日仇日,根本原因和主要责任不是我们主动的仇恨教育,而是日本侵华罪行累累 $\pmb{+}$ 日本不思悔改还掩盖历史。

是这个逻辑链条。

日本侵华罪行累累+日本不思悔改还掩盖历史——中国反日仇日

所以公知说我们搞仇恨教育,就是扣帽子,那叫仇恨传承,更不能怪中国人仇日反日,因为日本不是人是禽兽,日本

还不承认他是禽兽。

中国仇日反日的一切责任,不在中国,在日本。

然后是逻辑链条的后部分。

那就是反日仇日并不一定导致杀日本小孩。

最简单的,岱岱也反日仇日啊,岱岱怎么没去杀日本孩子呢?你也反日仇日吧,你怎么不去杀日本小孩呢?微信群里一大帮瓜友也反日仇日吧,怎么这些人里头就没去杀日本小孩呢?

是的,在反日仇日下,会导致两种报复行为。

一种是合理合法的,我在本行业内竞争日本同行压垮日韩产业,你在奥运赛场上打爆日本对手为国争光,他在舆论战场上声讨揭露日本侵华罪行还不思悔改掩盖历史,我们一起在生活工作中举报身边媚日舔日的恨国党让他们无所遁形,这些是正大光明的正确反日仇日。

这是绝大部分人的行为,这些行为难道不合理不合法不道德吗?

还有一种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就是这种找日本小孩杀的行为了。

而这是绝少部分人的行为,这个行为就当然不合理不合法也不道德。

同样是反日仇日,为啥有人合理合法讲道德,有人不合理不合法不道德呢?

说明错的不是反日仇日的宣传教育,错的是那少部分人本身。

公知混淆的就是这个逻辑。

杀日本小孩,我们要批判反思的是不能用这种不合理不合法不道德的行为去践行反日仇日,而不是直接将反日仇日给否定。

正确的逻辑链条是这样的:

日本侵华罪行累累+日本不思悔改还掩盖历史——中国人反日仇日——大部分人正确反日仇日+绝少部分人不正确反日仇日公知的逻辑链条反证是这样的:因为少部分人不正确反日仇日——所以中国反日仇日是错的

这个就完全是逻辑混淆,是错的。

因为中国反日仇日的前置条件,并不是后面的杀日本小孩,而是前面的。

是的,要想论证中国反日仇日是错,只有这两个:

日本侵华并没有罪行累累+日本态度诚恳认罪道歉

只有做到这两点,才能论证中国反日仇日是错误的,但问题是,这两点日本做到了吗?怎么可能做到了!

既然日本没有做到,既然中国反日仇日是一切责任在日方,那么中国就应该继续反日仇日。

日本侵华罪行累累+日本不思悔改还掩盖历史——中国人反日仇日——大部分人正确反日仇日+绝少部分人不正确反日仇日反日仇日在最中间,要想推翻这个要想说国人反日仇日不合理不道德,就得改变逻辑链条的前置条件,就得去找日本的问题,而不是利用逻辑链条的后置结果有不合理处,去找中国的问题,避重就轻的用后置结果掩盖前置条件。

公知混淆的地方,就在于此。

同样的,看清楚逻辑链后我们也知道,我们应该反思批判这种不正确的反日仇日行为,而提倡鼓励正确合理的反日仇日行为。

这个大家也完全理解,要是凶手是去靖国神社杀朝拜的日本成年人,去杀日本的极右翼,杀日本的自慰军军人,那凶手就不是凶手了,而是中国的豪杰义士,但杀的是小孩,还是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日本人的 10 岁小孩,这个人就无法成为义士,就只能是凶手。

所以,岱岱就一个逻辑链条和两个观点态度。

一个逻辑链:

前置条件:日本侵华罪行累累 $\pmb{+}$ 日本不思悔改还掩盖历史——中国人反日仇日——后置结果:大部分人正确反日仇日+绝少部分人不正确反日仇日

后置结果有不合理处不能推翻中间的反日仇日,只有前置条件变化才能推翻中间的反日仇日。

两个态度:

杀日本小孩是不对的,你否认这点你就不是人。

以日本小孩被杀就说中国搞反日仇日是不对的,你认可这点你就不是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