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越千年丨浅谈中国历代监察制度

太史公曰:“述往事,而知来者。”历史是最好的老师,很多眼下雾里看花的事,放在历史的镜子前,却可一览无余,毕竟,太阳底下无新鲜事,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早把政治的本质反反复复的演绎了无数次。

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面对即将挂牌成立的国监委,各方众说纷纭,不如让我们回顾前世,探寻今生,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变迁中,解构下政治密码。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一、总纲

万物相生而相克,从权力诞生的那一刻起,对权力的监督也就诞生了,亦如监察制度。

监察制度的作用是维护国家利益和既有的统治秩序,是为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一项专门的“准司法”国家监督制度,作用十分重大,历史源远流长。

早在西方的雅典时期,就有防止执掌公共权力的人员滥用职权的“贝壳放逐法”法,可惜被雅典民众们放逐的哲学家和野心家一样多,也早在中国的西周时期,就设立了“言谏”的监督官职,当中国进入战国时期,职掌文献史籍的史官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如齐国权臣崔抒弑君后,被史官如实记载“崔杼弑其君”,崔连杀三个史官,仍有不怕死的史官秉笔直书,留下千古佳话。

随着从中国步入大一统的中央集权时代,国家机器日益完善也日益复杂,监察制度也就有了长足的发展与较大的变化,我们这篇主要聊的,就是秦汉以降,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变迁。

一、汉承秦制

直通中央的地方监察机制

汉承秦制,古人皆云,的确,百代都行秦政法,在监察制度方面,汉朝对秦朝也是一脉相承的。

六王毕,四海一,秦朝实行三公九卿制度,监察系统的最高长官为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与最高行政长官的丞相,和最高军事长官的太尉并驾齐驱,官名御史大夫,机构名御史府,掌握天下文书和监察。

汉朝和秦朝一脉相承,也是御史大夫,就是给他加了两个副手,叫“御史中丞”,不过秦朝时期,中央对地方的监察是很到位的,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各项工作,毕竟,秦国灭六国而建国,一直很注意对地方的掌控。

而在汉朝初期,这部分没有了,西汉初废除了中央常设地方的监御史,改由丞相随时委派“丞相史”,监察各地。

毕竟,西汉建国初期,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地方上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诸侯王国,有很多诸侯国自成一家,所以客观条件所限,中央对地方的监察机构,秦朝的是常设,汉初是不常设,秦朝是监察系统派出,汉初是行政系统派出。

经过文景持之以恒的削藩行动,到了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时期,汉朝的监察制度有了很大的进步,之前那篇《古有刺史制,今有……》就写过。

汉武分全国为十三州,将原先由丞相派出的“丞相史”改为刺史,各州置刺史一人,而且刺史位在郡国之上,这和秦朝设立监御史地位与郡守、郡尉并称的情况不同,相对秦朝拔高了一级,彰显了中央对地方监察的权威性。

**而且刺史不受丞相的制约,**直接隶属于中央的御史中丞和御史大夫,而两个官职更不受丞相管辖,监察系统与行政系统地位平行,直接向皇帝负责。

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汉武奠定的监察机制,终西东两汉,都没有多大的变化。

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说道:**“两汉吏治,永为后世称美。”对此不得不说,由汉武帝奠基的越过地方一级监管直接上通中央的刺史监察制度,**助力不少。

当然,反者道之动,世界唯一不变的是变化。刺史后来威权坐大,中央地方的事权又混杂,逐渐变为凌驾于郡之上的一级地方一级的行政长官,失去了监督地方的作用,改称州牧,掌一州军政大权,在三国军阀混战时期,终于异化。

比如西凉刺史董卓,豫州牧刘备,即该省省长加最高司法长官加军区司令,彼时,中央对地方的监察制度,已宣告瓦解。

汉武帝除了设立影响深远的刺史制,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动作,那就是开后世特务政治先河的“绣衣使者”:

  • 汉武帝时期,中国出现了一支秘密警察,这些人身穿绣衣,手持节杖和虎符,四处巡视督察,发现不法问题可代天子行事。
  • 西汉绣衣使者作为中央的重要“使臣”,奉诏督察各地,一度非常活跃,甚至“威振州郡”,地位显赫。
  • 绣衣使者”前期的职责主要是奉命“讨奸”、“治狱”,督察官员、亲贵奢侈、逾制、不法的事。后来,随着形势变化,“绣衣使者”又有了“捕盗”的职责,也就是镇压农民起义。

这个“绣衣使者”可是开了后世特务政治的先河,不管是武则天时期的的“内卫”,还是经常被搬上荧屏的明朝“锦衣卫”,还是神秘的雍正“血滴子”,这些机构都有当年汉武帝“绣衣使者”的影子。

值得一提的是,汉武时期有个叫王贺的绣衣使者,他为人厚道,常常豁免犯人,而别的绣衣使者如江充等人,常常一个案子就株连万人,因此不“称职”的王贺被免职,这个人在丢了官帽后,自我解嘲的笑道:

  • “吾闻活千人有封子孙,吾所活者万余人,后世其兴乎!”

也许真的是善有善报吧,免职自嘲而去的王贺,后世出了一个曾孙,名字叫王莽……

二、魏晋南北朝

以监察为名行权斗之实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继春秋战国时期后,又一次的长时间大混乱时代,对这个时代的分析认知,中国无出陈寅恪之右者,这里十分推荐大家看陈先生的大作《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干货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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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为“三百年来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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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要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角度来看秦汉时期的监察制度,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监察制度,要从权力斗争的角度看。

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中国步入士族政治时代,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是也,皇权一方面依赖于世家大族的支持,一方面又要防范限制世族的坐大威胁统治,两晋皇权与门阀士族的相互斗争与妥协,使监察制度成为二者博弈的重要政治场合。

魏晋之后的长期时间内,都明确规定了大士族不得为御史中丞执掌监察系统,相对应的,监察系统成了寒门子弟的绿色通道。

唐朝人李延寿编写了一本《南史》,里面专门列有“恩幸传”,收录了受南朝皇帝宠爱的人,一共有二十多个人,毫无例外的,这二十多个人都是寒门出身,后来都做了高官。

古时如此,今时亦将如此。

除了在中央权力上扶持寒门势力,在地方权力上,南朝皇帝依然靠寒门势力平衡政局。

最典型的莫过于南朝的“典签”

南朝多派宗室子弟以诸侯王身份出镇州郡,担任地方军政长官,以拱卫朝廷。

同时,为防范宗室子弟及地方官吏坐大,更派遣寒门出身的亲信官吏出监地方,牵制宗室子弟及地方官吏的权力,这种监察地方的亲信官吏被称作“典签”或“签帅”。

典签原是处理文书事务的小吏,职位很低,但当他们被安插在州郡,行使监察地方权力时,便成了皇帝的耳目之官。

古人有一句话很精辟“秩卑则其人激昂,权重则能行其志”。典签秩卑而权重,诸侯王一举一动都受到典签的监督,地方官吏向中央朝廷呈奏的公文必须典签副署,当时的武陵王在典签的管制下,曾泣告其母道:“儿欲移五步而不得,与囚何异?”

怪不得时人称:“诸州唯闻有签帅,不闻有刺史。”

“秩卑则其人激昂,权重则能行其志。”面对士族门阀,皇权选择了借寒门以压之。

典签制是寒门庶族兴起的产物,是南朝统治者强化皇权,加强地方监察的重要措施。用典签监察诸王,权力集中于皇帝一人,但也造成骨肉相残以及损害地方自主性,更重要的是,典签自身腐败无人可制啊。

史料记载,南齐永明8年,南兖州的典签叫刘道济世的,被检举揭发贪污腐败高达百万两,齐帝怒,杀之,永明9年,还是南兖州的典签,叫何益孙的贪污百万两,齐帝震怒,又杀之。

同一个地方,同一职位,相隔一年,两只老虎,真是前腐后继,杀之不绝,典签制拿来制约宗室和地方是可以的,但它导致的腐败问题无法可解,成了另一个问题,因此到了梁武帝,终于下决心取消了典签制。

南北朝时期,皇权为了为了进一步集权与监察百官,还实行了“闻风奏事”制度。

“风闻奏事”,就是举报人可以根据传闻进行举报,不必拿出真凭实据,也不署名。

  • “御史台不受诉讼,有通辞状者,立于台门候御史,御史竟往门外收采之,可弹者略其姓名,皆云:风闻访知。”

魏晋南北朝时期,不管是监察系统成寒门子弟的绿色通道也好,还是中央对地方实行典签制也好,还是首创的“闻风奏事”制度也好,本质上,都是皇权制约各方势力的政治手段,是皇权与世家大族的权力博弈,用陈寅恪先生的话总结就是:

“看南朝的官制只有从阶级的变动去看,才能看清楚。”

三、唐宋风流

监察机制于汉代,重点倾向于处理央地关系,于南北朝,重点倾向于处理皇权与士族的关系,到了唐宋,重点倾向于皇权与百官的关系。

唐朝监察制度的亮点在于完善的谏官体制, 三省六部制的门下省,主要职责是匡正政治上的得失,以谏诤为任。门下省置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其中右补阙、右拾遗隶属中书省)、给事中等职,举凡主德缺违、国家决策,皆得谏正。给事中掌封驳复审权力。

我们熟知的诗人杜甫,曾任左拾遗,属门下省,诗人岑参,曾任右补阙,属中书省,居右署。所以世人有称杜甫为杜拾遗,杜拾遗和他的同僚岑参作诗唱和,岑参发牢骚,写这么一首诗:

联步趋丹陛,分曹限紫微。 

晓随天仗入,暮惹御香归。 

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 

圣朝无阙事,自觉谏书稀。

谏书稀的情况可以在唐代发生,在宋代可不行哟。

因为宋代有一个很变态的制度,叫“月课”。

宋代规定:

  1. 谏官每月必须向奏事,至少一次,称“月课”。
  2. 谏官上任后百日必须有弹劾,否则就要罚俸和罢官,罚俸的钱叫为“辱台钱”。

这让人联想到销售:

  1. 销售每月必须开一单,至少一单。
  2. 销售转正后必须要完成销售计划,否则要罚工资和开除。

这是“谏官销售制”啊,宋朝皇帝莫不是想把谏官培养成销售?

无怪乎宋代的谏官天天找人撕逼,终宋一代,文官集团之间倾轧不断。

史学界评价,宋代的开御史滥用职权之例。

都说宋代是最尊重读书人的朝代,但皇权集权的本性是不会变的,所以让文官们彼此撕逼吧。

四、明清对宗室子弟的管理

明清两朝的监察制度在唐宋基础上进行了完善,主要是设立了六科给事中。

明清都设置过六科给事中,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旨在加强皇帝对六部的控制。六部各设都给事中1人,左右都给事中各1人,给事中若干人。凡六部的上奏均须交给事中审查,若有不妥,即行驳回;皇帝交给六部的任务也由给事中监督按期完成。

  • 太祖曰:支部要建在连上。
  • 某人曰:网信办要开在公司里。
  • 明清皇帝曰:监察官要到六部去。

这里不多展开,因为明清时期,更具有借鉴意义的,是对宗室子弟的管教。

皇亲国戚是最难管的,但皇亲国戚又不得不管。汉武帝设立的绣衣使者的工作责任之一,就是看住那些皇亲国戚有无违法乱纪现象,当时的江充就是搞皇亲国戚起家的,而明清关于皇亲国戚的管理,对我们更有借鉴。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是穷苦农民出身,这类人吃了一辈子的苦,最不想儿女吃苦,所以老朱对他的家人管的很松,一开始明朝是设立了宗人府的,一个专门管理皇家宗室事务的机构,除了皇室成员的封爵、婚嫁、安葬等,还有对宗室子弟的管教监督,宗人府机构人府多由勋戚掌事,最高长官号为宗人令,由宗室里高资格有名望的亲王郡王担任。

但明朝未能善始善终,永乐之后,宗人府事权都移交给礼部,宗人府名存实亡。而负责管教宗室子弟的,也由亲王郡王变成了礼部尚书。

换成礼部尚书管皇亲国戚,这个是明显是管不了也不敢管的。

而在清朝,宗人府一直延续了下来,和内务府并立为大内两大重要机构,我们熟知的清宫戏里头,康熙的儿子里,那个一团和气的八爷,就长期担任过内务府总管,而四爷雍正,号称冷面王爷的那一位,就长期担任过宗人令,执掌宗人府。

也许是有着宗人府的工作经验吧,雍正即位后刷新吏治,首先就选整顿享有特权的八旗子弟。

  • 雍正元年六月,命京师(北京)八旗兵无恒产者,移驻热河喀剌河屯桦榆沟垦田。
  • 雍正二年四月,命左右两冀各立“宗学”一所,捡选宗室四人为正教长,十六人为副教长,分别教习“清”“汉”书。
  • 二年六月,又命内务府余地一千六百余顷,及入官地二千六百余顷,设立井田,将八旗无产业人,自十六岁以上,六十岁以下者,派往耕种。
  • ………………

我们所聊的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不能置皇亲国戚于不顾的,因为在中国古代历史中,他们作为利益集团的存在是如此的客观与显眼,他们对政治朝局的影响亦是如此的客观与显眼,因此对他们的监督管制更应该制度化、常规化。

明初设立的宗人府未能坚持,在清朝却得到了比较有效的执行,冷面阿哥雍正,当年在户部追亏空,逼得皇子上街卖家当还钱,在即位后的第一年,又冒着重重阻力开启了旗务的整顿,不得不说,礼部尚书是管不住那些皇亲国戚的,这事啊,还得冷面王爷来。

五、小结

中国历史蔚然大国,本文只是对历代监察制度的漫谈,上不了方家法眼,聊供诸位一笑。

文章主要是这几点:

1、秦汉时期监察制度的设计,偏重于央地关系的博弈。

2、魏晋南北朝监察制度的设计,偏重于皇权与士族的博弈。

3、唐宋明清时期监察制度的设计,偏重于皇权与官僚集团的博弈。

关键的矛盾不一样,剧本也就不一样。

述往事知来者,我们主要知道的是这三点:

1、为了更好的行使监察权,中国历朝历代,都将监察系统与行政系统同级并行,在这一点上,即将到来的国监委,会和一府两院同级,这只不过是回归了历史常态,我们不要大惊小怪。

2、每一次监察制度设计创新的背后,都有权力的博弈与较量,在这一点上,对即将到来的国监委,我们要有认识准备。

最后一点是:

当国家与资本同向,我们将迎接复兴的黎明。

当权贵与资本合流,我们将陷入无边的黑暗。

新时代的中国,我们不仅需要国监委,还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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